居民小区是最基本的社会细胞,是搞好社区治理的基础和载体。在条件成熟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居民自治,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作用,对于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安市邻水县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一线,做好宣传、劝导、排查、登记等工作,为全县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是基层治理的一次生动实践。
据调查了解,当前,随着城市更新工作的快速推进,商品房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增长,小区大多由具有营利性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因为没有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缺乏沟通的桥梁,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推进主业委员会成立,我省先后出台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和推动,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难度较大,我县城区的住宅小区大多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为加快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步伐,促进全县城区住宅小区规范化管理。委员建议,把推进居民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纳入全县社会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的开展。对已具备条件尚未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尽快推动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和指导,切实发挥业主委员会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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