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维护业主权益、建设和谐家园的重要平台。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当前许多小区仍没有选举产生业委会——
小区业委会 为啥常“缺席”
范孝东覆盖率低 业主权益难保障
●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始终把维护业主权益放在第一位。”
——合肥市蜀山区国际花都小区业委会副主任刘金虎
● “合肥市2000多个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在500家左右,覆盖率不到30%。”
——安徽中特律所物权中心执行主任凌德庆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始终把维护业主权益放在第一位。”合肥市蜀山区国际花都小区业主刘金虎是小区业委会副主任。从前期筹备到成立小区业主大会,再到最终选举产生业委会,刘金虎积极牵头,全程参与。
业委会成立之前,国际花都小区的业主们“挺闹心”。由于前期物业不负责任,管理不规范,小区内绿化无人管,道路破损没人修,连环卫都得不到正常维护,最令业主不满的是小区的安防不到位,每年都会有不少业主被盗。“为了表示抗议,很多住户不交物业费,还经常来社区反映,要求撤换物业。”小区所在的蜀山区荷叶地街道绿怡居社居委副主任宋俊介绍,2016年,在街道、社区的指导下,国际花都业主大会成立,选举产生了业委会,引进了新的物业公司,才让小区物业管理重上正轨。
业委会的成立,解决了国际花都多年面临的物业管理不善问题。然而,作为居民实现自我管理、维护业主权益、建设和谐家园的重要平台的业委会,在当前很多小区仍是“缺席”状态。“合肥市2000多个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在500家左右,覆盖率不到30%。”长期关注社区治理问题的安徽中特律所物权中心执行主任凌德庆介绍,2007年《物权法》出台,将业主自治的概念提升到法律层面,但时至今日,作为能够代表业主行使自治权的业委会仍没有得到广大业主的重视。
为推动小区服务管理水平提升,合肥市蜀山区住建局2012年曾出台《小区管理服务实施细则》,提出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指导,充分发挥小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功能,强化业委会在业主与物业公司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不过目前该区小区业委会覆盖率只有30%左右。“街道有物业的小区30多个,成立业委会的不超过10个。”蜀山区五里墩街道物业办工作人员方雅妮介绍。
物业阻挠 业主自治难成事
● “要想成立业委会,业主必须在与物业的‘较量’中获胜。”
——蜀山区五里墩街道凤凰城·家家景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执行秘书彭君
● “小区前期物业多由建设单位指定,他们出于利益考量,不愿意成立业委会,甚至通过各种手段,阻挠业委会的筹建。”
——安徽中特律所物权中心执行主任凌德庆
“要想成立业委会,业主必须在与物业的‘较量’中获胜。”业委会成立难,蜀山区五里墩街道凤凰城·家家景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执行秘书彭君深有体会。彭君告诉记者,从2005年业主入住到2018年12月,家家景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一直由开发商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然而,该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一直饱受业主诟病,尤其是在管理小区公共收益方面,13年来从未告知业主具体情况。2018年,彭君等几名热心业主计划发动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最终撤换该物业企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方。
不过,业主们的计划受到了物业的阻挠。据家家景园小区居民介绍,在选举时,物业雇人冲入会场抢票箱,故意阻挠业主投票。不仅如此,对几名牵头业主,物业甚至使出了人身威胁的手段,彭君多次收到电话威胁。“业委会成立后,物业人员竟以联络工作为由把我骗至办公室,对我进行恶意谩骂,期间还对我动手。”事后彭君报警,却因为证据不足不了了之。
在物业阻挠下,淮南市田家庵区银鹭万树城小区至今也未能成立业委会。该小区一位业主告诉记者,2017年,小区业委会已经到了投票阶段,结果当时有几名非业主身份的人员大闹会场,还把几名牵头人打伤住院,此后,没有人愿意出头,业委会至今都没成立。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的,要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负责筹备。“小区前期物业多由建设单位指定,他们出于利益考量,不愿意成立业委会,甚至通过各种手段,阻挠业委会的筹建。”凌德庆介绍,成立业委会所需的资料和筹备经费,都要由建筑单位提供,而这些资料多掌握在前期物业手中,他们不配合,业委会成立势必很困难。
多管齐下 共同治理解难题
● “没有街道的参与,业委会难以成立。”
——淮南市民陆先生
● “成立业主大会,有利于小区和谐稳定,让社区治理更加理性有序。”
——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社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猛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且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必须作为其中的一员参与筹备组,并担任筹备组组长。因此,基层政府能否负起指导筹备的责任,同样对业委会的成立影响甚大。
国际花都业委会的成立就离不开街道、社区的指导和帮助。刘金虎告诉记者,小区业主对前期物业不负责任的做法十分不满意,经常与物业发生矛盾纠纷,情况反映到社区和街道那里,工作人员为业主们指了条明路:成立业委会,维护业主权益。“当时大家对业委会的概念并不熟悉,更别提怎么成立了。”刘金虎介绍,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给大家讲解业委会相关知识,积极参与筹备工作,为业委会的顺利成立付出了努力。
然而,家住淮南的陆先生就没有这么顺利,在他和一些热心业主计划成立业委会来改善小区治理时,却没得到街道办事处应有的帮扶。2015年,陆先生住进新买的房子,然而糟糕的物业管理却让他很不满意。为此,他和几名业主联合做小区居民的工作,动议成立业主大会。在向街道报告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却并不热心,反而觉得他们是“没事找事”。“没有街道的参与,业委会难以成立。”陆先生说。
“ 在业主动议成立业主大会时,乡镇街道、社区应积极参与指导。”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社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猛认为,成立业主大会,对监管物业管理、维护业主权益十分重要,而且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可以将一些因物业管理引起的矛盾在群众自治的范畴内化解,有利于小区和谐稳定,让社区治理更加理性有序。
民生“小事”必须“大办”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小区物业管理,与每一位小区居民息息相关。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组织性质,将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对居民们比较关心的公共用房、公共收益等问题,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公开信息平台。
区区小事关民生、利在长远,要以敬民之心,革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守法规之底线,实事求是,溯本清源,小事管好、服务到位,也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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