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指出,物业管理并不是管理,因为传统的管理是管理人,而物业管理是管理物。
其次物业管理是服务行业,他就是保姆,不想用就换,业主才是真正的主人。
为什么现在相反呢,我认为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第一,人心不团结,每个小区的业主很难团结起来,往往是危机到自身利益才团结起来。
第二,对物业管理法规的淡薄,不知该怎样维权。
第三,物业管理也是企业,是追逐利益最大化,又如何搞好服务呢。 优质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最重要的产品,物业管理企业只有把服务工作做好,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根据全国调研走访,总结出物业管理行业在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着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但是解决这些问题的要靠规范物业管理行业法规和制定严格的企业制度来落实,更要从物业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生活状态落实。
一、物业管理的定义
物业管理的定义明确是为全体业主和用户提供服务的,在公共契约里都这样一条条款:“物业管理的根本宗旨是为全体业主和用户提供及保持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并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
二、物业管理应"公开、公平、公正"
做好物业管理工作要奉行许多工作原则,如节俭的原则、廉洁的原则等,但最根本的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践表明:能否坚持和贯彻这一原则决定了物业管理工作的成与败。正规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
公平,有两层含义:一指管理公司与业主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管理公司虽为业主所雇请,但作为合同双方的民事主体,在人格上和权利上是平等的。业主对管理公司不能颐气指使,把管理公司当"出气筒";管理公司也不能逆来顺受,对业主的"刁难"或无理要求作无原则的迁就。二是指管理公司在向为玉提供服务的时候应一视同仁,平等地对待不同的业主,不能因业主身份尊贵就格外热情,也不能因业主拥有物业面积较多就无原则地迁就。
公正,意指合理、正义。管理公司制定的收费标准要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不能巧取豪夺。管理公司要处处维护业主的利益,在运用支配管理费用时要精打细算,特别是外判工程或货料采购要公开招标,货比三家,杜绝"黑箱操作"。公正也要求管理公司为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敢于抵制个别业主因图一已私利而损众人公益的不良行径。管理公司必须忠实履行委托管理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不畏强、不欺弱。
公开,意指管理公司作为全体业主的"管家",一切工作都必须置于业主的监督下,特别是管理费的收取与支出,应定期张榜公告,以便让业主明白管理费的来龙去脉。有些管理公司因财务上存在一些"不便交待" 的问题而不敢公开或公开的内容不真实,引起业主的强烈不满。因此,管理公司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尤其是财务工作,是真实地完全地公开还是有保留地公开或者不公开,可成为检验管理公司是否正规化的试金石。
三、目前物业管理服务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目前,我国物业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还未引起高等院校的重视并列入计划,物业管理企业实行的岗位培训制度,在人员数量上都不能满足飞速发展的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的需要,这导致物业管理的专门人才来源不足,严重制约了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能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同时,有些地方物业管理协会没有成立或虽已成立但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业务和内部管理缺乏必要的行业指导,不规范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监督和纠正,同业之间的交流、沟通和相互学习很少,使得物业管理中一些较好的经验和做法得不到迅速推广,也阻碍了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2 .管理制度混乱,服务变形。物业管理公司是受聘于业主或使用人对物业管理进行经营、管理并提供服务的。但现实中有些物业管理公司在没有得到广大业主委托下,强行对某一物业进行管理,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则单方制订业主公约,强行要求业主签字,有的单方制订收费标准,并且无理阻挠业主成立权利机构 — 业主委员会。凡此种种现象,与管理公司作为受托人的地位与职责是不相称的,相应地,由于服务在诸多方面变形,使业主或使用人深感物业管理名不副实,导致许多纠纷不断发生。
3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严重。导致收费难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政府和物价部门较多地考虑了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使物业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福利来源的服务性收费标准出台困难,正常收费无法可依,而一些业主思想还停留在计划经济下福利型的管理模式上,错误认为服务是应该的、必须的,是一种不计报酬的义务劳动;二是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忘了或不明白物业管理的宗旨是服务,或者只收费不服务。业主是以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作为定位标准来考虑其费用水平的,它必须觉得“费有所值”才会乐于缴费。所以这两种现象实际上都是不正常的。
4 .职能单一。重视物业的常规服务,而忽视良好人文环境的培育。目前我国的许多物业仅仅停留在物业的装修、供暖、清扫卫生、抄收水电费等常规性的原始服务上,而委托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面太窄,不仅不能满足业主或使用人多层次的需求,也使公司失去很大一块利润。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一个企业,在盈利项目上花的精力较多,而很少加强社区良好、融洽的生活环境建设,由于忽视社区的文化建设,致使业主在社区居住中感到孤独、缺少沟通、缺乏归属感和愉悦感。
四、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制
基于上述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服务业的发展,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体制和运行规范,形成与社会主义房地产市场经济和全面推行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相适应的新的物业管理运作模式。
1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法规,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的运作。物业管理服务的发展,离不开一个既有竞争、又有秩序的物业管理服务市场,而市场健康运作的前提是市场规则的完善。目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还未形成完整的体系,有些甚至存在着不协调的状况,因此,应制定和完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以规范政府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和使用人的行为,协调他们之间的各种关系,将物业管理服务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良性运作轨道。
2 .培育市场主体,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物业管理服务运行机制。根据市场需求,组建各类规范化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培育和发展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基础工作,具体包括:首先,政府应严格进行各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审查,积极支持组建规范化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应经政府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取得物业管理服务许可证并经工商部门登记后方可营业,各物业管理公司以及专业化的服务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应是双向选择的合同关系,从而形成一个竞争的趋势,以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其次,制定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提倡竞争机制。物业管理服务作为一项社会化的经济行为,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有效的管理、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收费与市场竞争,通过竞标来获得物业管理经营权,形成一个物业管理服务市场的竞争机制,促进物业管理公司进入市场循环,降低物业管理成本,提高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淘汰那些管理手段落后、服务质量差、管理水平不高的物业管理企业,促进物业管理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3 .建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有的作用。对于没有建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地区应尽快建立,同时,应通过政府法规规范行业协会的行为,明确其职责和作用,避免出现行业协会只收费、不发挥作用的局面。通过行业协会,一方面,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强行业内部的交流、学习和提高,以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整体水平的提高和运行的规范化。
4 .规范投资开发建设行为,形成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当前,开发建设活动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和轻视环境、社会效益的现象比较普遍,由此造成的问题和后果是物业管理中不可弥补的。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尽管可以起到一定的弥补作用,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必须从开发建设环节入手。为此,一方面开发商应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认识,开发建设良好的物业是企业长远生存、发展的条件;另一方面,政府在物业开发的规划、设计审批、施工阶段的监督管理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通过内外两方面的作用,推动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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