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住宅小区的治理,理论和法理上是业主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但在实际运行中,往往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委会以及由业委会聘任的物业公司来履行和实施。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形成了委托和被委托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物业公司的服务管理质量如何,很大程序上依靠业委会的日常监督。所以,业委会班子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长期以来,全国各地不断发生业主和物业的冲突,业委会选举的大败局,反映业委会不作为,业委会与物业的猫腻等等,无不与业委会班子的素质和能力建设相关。那么,对于能选出进入业委会班子的成员又是怎样一种工作心态呢,为此,笔者在此作个归纳探讨:
第一类:奉献型。这类成员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胸怀大局的理念。往往出现在两类人身上,一是家庭条件尚好,经历过多年的工作和社会奋斗,目前进入"知天命"和"耳顺"年龄,自愿作贡献的业主;二是作为大学生村官委派到小区业委会挂职的人员,因为刚出社会,思想单纯,有奋斗感,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期望将来有所作为。
第二类:应付型。这类成员平时在小区待人和气,一般不得罪人,是"老好人",往往不是自己想进入班子工作,而是较多业主认为放心,其本人也是在半推半就的状态下推选上位。所以,在工作中不会大胆行使监督权,求稳、和稀泥较明显。
第三类:夹杂型。这类成员正如题名,比较复杂,有正反两重性,一方面,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在处事上表现积极作为,会做出一定工作业绩;另一方面,往往夹杂私心,有时会与物业单位打联手,做猫腻,比如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考核,工程的招投标,服务质量的考核等等,容易倾向于物业企业方,长此以往,小区业主的利益会受到一定的损失,会给下一届留下许多后遗症。总之,有时成绩突出,有时私利明显,业主褒贬不一。
第四类:私利型。这类成员有较强的进班子欲望,在选举时,会充分表现,积极争取。进入班子后,有的会印发名片,处处寻租,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引起较多业主的反响。有的也会与社会上的黑势力勾结,有的会与一些不良的物业人员称兄道弟,剥夺业主的正当权利,导致部分业主敢怒不敢言,矛盾越结越深,时间一长,有可能会造成较大的冲突。
当然,业委会班子成员可能会良莠不齐,如果业委会主任选得好,可以避免许多不良问题的出现或扩大,如果业委会主任不理想,工作就难以为继了。但是,即使主任选得好,如果形不成工作合力,也难以持续发力,大败局将成为必然。
立即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