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知识> 很多人在没进业委会时很有担当,一但进去之后就被腐蚀掉了
很多人在没进业委会时很有担当,一但进去之后就被腐蚀掉了
2018-02-022993

经常在网上看到人们呼吁,我们不需要物业公司。

首先说一下物业公司的职责吧。它类似你家的保姆,你给钱,她做事。你可以不请保姆,自己做家务。物业公司的“家务事”包括:秩序维护、车辆管理、绿化管理、治安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物业公司是业主委员会聘请的,它依据合同进行管理,并收取费用。物业公司与单个业主没有法律关系,单个业主也不能代表业委会说话,因为没资格。

需要清楚的是,作为业主,如果要追问业主委员会是否会尽到了应尽的职责。怎么追问,很简单,让业主委员会把物业管理合同复印给你看,然后一条一条找出物业公司的错,然后追问业主委员会为什么没尽职约束物业公司。

绝大多数的物业公司不敢牛逼,但为什么有少数物业公司敢牛逼?因为他们搞定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穿一条裤子,成了一家人。这是核心!

业主委员会是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许多人漠视业委会的成立、漠视它的形成机制,这有点类似,你请了一个保姆,保姆不听你的,她听帮她介绍工作的中介公司。所以,只有你成为真正的主任,物业公司才能听话。问题是,许多人在没有进业主委员会的时候很有担当,但一进去就被腐败掉了。所以,凡是将矛盾集中在物业公司的人是不对的,让业主委员会主任低头才是你的本事,业主委员会有最大的权力监管物业公司。

虽然单个业主与物业公司没有具体的合同关系,就可以不缴费了吗?这里普及下两个法律概念。

①权利 ②义务。

①权利,你拥有的权利,你可以要求对方必须做到的事。如果对方做不到,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选择执行权利,也可以选择放弃权利。比如你可以接受物业服务,也可以放弃物业服务,这是你的自由选择权。

②义务,你必须无条件执行的事。比如,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哪怕老人年轻时吃喝嫖赌未尽到做父母的责任,但是,他们老了之后,你还必须得养他们,这叫法定义务。而根据物业管理合同,业主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这是合同约定的义务。

不能因为物业管理不规范就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我看到太多业主不缴物业费,一般接到律师函都能按要求支付物业费,少数牛哄哄的业主,在接到法院传票后主动缴费,要求物业公司撤诉。极个别的,一定要在法庭上见分晓,结果无一例外的败诉。

最后,普及下经济规律,凡是物业管理到位的,房屋的保值增值表现很好。好的市场环境下,好物业涨幅更高。坏的市场环境下,好的物业跌幅更小。

物业公司是你的保姆,业主委员会是保姆的主人,别让他们“有一腿”,对你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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