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和业委会本该都是服务居民的基层群众组织,可新余天工小区的居委会和业委会却“撕”了起来,起因是业委会投诉居委会强行占用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办公,而居委会却认为,开发商早已授权其在此办公。为此,两方闹得不甚愉快。8月25日,记者来到新余同创中央公园小区进行采访。
天工社区目前的办公场所
小区业委会:居委会霸占业主活动中心做办公室
25日中午,在新余同创中央公园小区沿街的2号楼一层,记者看到了新余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仰天岗办事处天工居民委员会的办公场所。“这里原先是小区业主活动中心。”简先生是同创中央公园小区的业委会主任,他告诉记者,原本居委会在2号楼角落的一间小办公室办公,但在去年6月,有业主向业委会反映,原先的业主活动中心忽然挂上了居委会的牌子,并且进行了装修。
根据新余市房管局2017年出示的《物业管理用房验收联系单》,记者注意到,目前居委会办公的屋子属于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在该《联系单》上,当时的新余市房管局物业管理指导科标注:物管用房属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很纳闷,因为居委会并没有找我们商量这个事儿,也拿不出任何使用授权或租赁协议。”简先生称,即便是为了方便开展社区工作,如此随意占用业主财产,也让人无法理解和接受。
天工社区居委会:开发商同意在此处办公
针对此事,天工社区居委会主任张少平表示,从2015年起,社区就在使用相关房屋,“我们也知道房子是业主的,但(这个房子)只能做服务用房,不能用于商业”。
张少平告诉记者,由于天工社区下辖好几个小区,同创中央公园小区属于较大的一个小区,因此,仰天岗办事处要求该社区居委会在此处办公,方便管理。
至于使用小区物管用房作为办公场所,他直言:“这是当时开发商同意的。”
既然物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有何权力代业主授权使用?此外,社区以何种形式使用该房屋,其是否有相关书面凭据?
就记者的这些问题,张少平表示,业主需要前往房管部门办理产权手续,否则房子还是属于开发商的。另外,其坦言,其是2018年才调过来的,此前的情况并不清楚,也不知道是否有书面协议,具体情况要问当时办事处经办此事人员。
其他小区建好社区用房后将搬离
为何社区要在物管用房办公?该小区没有规划社区用房吗?
记者多方打听了解到,原来,在同创中央公园小区建设期间,开发商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经历了破产重组的过程,原本社区用房计划在小区二、三期项目中规划建设,但此前,开发商便已破产重组。因此,目前使用的同创中央公园小区一期并未规划建成社区用房。
与此同时,原开发商早已撤离,目前楼盘已由重组后的开发商进行接管。
张少平表示,目前有其他小区规划了社区用房,等那里建好了,就会搬过去,“如果业委会不愿意我们在这里办公,可以找办事处领导协调解决居委会的办公用房”。
仰天岗办事处:已安排专人协调处理此事
8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新余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仰天岗办事处。仰天岗办事处党委书记宋建敏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小区需要有一定比例的面积作为社区用房,但目前社区整合了养老、社区矫正等各种功能,那就存在了一个问题,即楼盘所提供的面积是远远不够的。就天工社区居委会用房一事,办事处已知悉并进行了沟通,“我们会跟上级部门做一个具体汇报,(因为)靠我们的条件也解决不了”。宋书记提出,将会规范相关流程和此前部分没把握分寸欠妥的地方,包括签订涉及用房的书面协议。
“但需要有一个过程。”宋书记介绍,目前仰天岗办事处已安排相关领导协调处理此事。
下一篇:业委会小程序与APP功能全面同步
立即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