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
2.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3.《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4.什么是建筑面积?
5.什么是套内建筑面积?
6.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什么?
7.什么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8.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是什么?
9.哪些公用建筑面积可以分摊?
10.哪些公用建筑面积不能分摊?
11.面积变了,购房者可以退房吗?
12.面积误差比的公式是什么?
13.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14.买房一般要交哪些税?
15.买房一般要交哪些费?
16.买车库交契税吗?
17.继承和接受遗赠而取得的房产要交契税吗?
18.申请个人商业贷款的条件一般有哪些?
19.申请个人商业贷款一般要交哪些费用?
20.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21.哪些财产不能抵押?
22.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23.什么是转按揭?
24.什么样的房子要评估?
25.什么是组合贷款?
26.什么是个人住房贴息贷款?
27.申请个人住房贴息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28.什么是住房补贴?
29.住房补贴随人走吗?
30.什么是一表?
31.什么是两书?
32.收房时还查看哪些文件?
33.室内环境检测报告一般由开发商提供吗?
34.开发商什么时候算交房?
35.何种质量问题可以退房?
36.房屋损毁、灭失谁来赔?
37.“不交费就不给钥匙”合法吗?
38.办理了入住手续,房子就是你的了吗?
39.“乡产权房”能买吗?
40.一般什么时间办房产证?
4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42.什么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43.预购经济适用住房,竣工前可以转让吗?
44.原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还以再买吗?
45.哪些公房不能上市交易?
46.已购公房上市价格由谁定?
47. 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何处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
48.夫妻一方可以做主出租共有房屋吗?
49.被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吗?
50.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51.如果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怎么办?
52.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53.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54.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去哪些部门登记备案?没有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55.承租人能装修承租房屋吗?装修后财产归谁所有?
56.承租人可以随便改变房屋的用途吗?
57.在出租期间由谁负责维修房屋?承租人受到的损失应当由谁来赔偿?
58.在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不负责任?
59.房屋拆迁后,原来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60.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吗?
61.承租人可以购买承租的房子吗?
62.承租人还能继续承租已被转让的房屋吗?应当向谁支付租金呢?
63.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
64.转租期限可以比原租期长吗?
65.承租人能提前退租吗?如果提前退租,应当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出租人?
66.租房期满未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会导致什么结果?
67.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68.什么叫做廉租住房?谁能申请廉租住房?
69.廉租住房的租金如何确定?
70.在哪些情况下,政府会收回廉租住房或停发租赁补贴?
71.什么叫做承租权转让?怎样办理承租权转让?
72.按揭房屋能出租吗?
73.出租人能转租公房吗?如果将所租住的公房作为廉租房转租,需要经过单位同意吗?
74.如果租住公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发生了纠纷,出租人有权起诉吗?
75.涉外出租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76.要将房屋出租给经营者,出租人应当办理什么证件?还应当注意什么?
77.如果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了无照经营者,会产生什么后果?
78.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和用于居住有何不同?
79.出租人应缴纳哪些税?所有的税都必须由出租人缴纳吗?
80.出租人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出租的房屋吗?卖掉房屋需要通知承租人吗?
81.出租人把出租房抵押出去,原租房合同有效吗?
82.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的,合同还有效吗?
83.承租人死亡后,未和他一起居住的家人可以搬入出租房屋吗?
84.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吗?出租人的家人可以收回房屋吗?
85.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吗?
86.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出租人可以随时收回房屋吗?
87.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该怎么讨租呢?
88.承租人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吗?
89.合格的中介机构该有哪“两证”?有效证件应当挂在哪里?
90.中介公司可以收哪些费用?
91.如果通过中介机构没有找到房子,还用交费吗?
92.中介机构可以收取多少中介费?中介机构应当向谁收取中介费?
93.什么是房屋出租代理?业务是什么?
94.如果承租人没有缴付租金怎么办?
95.房屋出租代理机构可否不通过银行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96.承租人绕过中介机构和出租人签约,也应向中介机构支付中介费吗?
97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能约束业主吗?
98 开发商是怎样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
99怎样成为业主?
100产权证没办,是否应交物业费?
101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怎么确定?业主大会的职责有哪些?
102 业主大会是怎样成立的?
103没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对我有效吗?
104如何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105居委会能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吗?
106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107同一小区是否可以成立不同的业主委员会?
108 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吗?
109 欠缴物业管理费的业主还有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吗?
110 业主委员会如何进行换届选举?任期未满,业主有权撤换委员吗?
111物业管理公司能罚款吗?
112开发商与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是什么关系?
113物业管理公司能进行“转委托”吗?如何进行“转委托”?
114 “转委托”后,责任谁来承担?
115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扣押业主的房屋钥匙?
116业主公约对于承租人是否有效?承租人违反了业主公约,业主承担责任吗?
117物业管理费应向谁收取?物业管理费应按哪个面积收取?包括哪些费用?
118承租人是否应交物业管理费?什么情况下承租人要支付物业管理费?
119小区里供水、供电、供气等费用应向谁收取?设备应由谁负责维修?
120业主在入住时是否应当缴纳水、电、气等入户费?
121开发商可以在售楼合同中对物业管理费进行规定吗?
122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能支付物业管理费吗?
123房屋买了还没住,要交物业管理费吗?
124 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管理费还要交吗?
125房屋质量差,管理费还要交吗?
126物业管理费“涨价”怎么办?
127不交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128 不交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129不交购房款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130 买了车位,还要交车位管理费吗?
131 楼顶广告牌的设置权归谁所有?
132 楼顶广告牌的设置收益权归谁所有?
133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将管理用房挪作他用吗?
134 不交专项维修基金就不能办房产证吗?
135 同时收取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合法吗?
136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后还要交纳中修费吗?
137 公共设施被损坏谁来修?公共设施被损坏找不到责任人时,损失谁来赔?
138业主财物被盗,物业管理公司该赔吗?
139业主在小区内受到歹徒的伤害,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责任吗?
140未及时清理障碍物导致业主受到伤害,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责任吗?
141业主能禁止物业管理公司进入自家房屋维修公共设施吗?
142哪些公用面积不计取物业管理费?
143什么是小区会所?小区会所的收益该归谁?
144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利用公共用房开设娱乐设施吗?
145业主使用会所设施要付费吗?
146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吗?
1. 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2. 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 《 广告法》第三十七条
3. 《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②房屋的建筑面积。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4. 什么是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它的计算公式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参考法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 什么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三个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它的计算公式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6. 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什么?
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公用墙体面积,一部分是非公用墙体面积。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7. 什么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幢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幢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未经全体共有人或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同意,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或改变全楼公用建筑空间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8.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是什么?
①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②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③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参考法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9. 哪些公用建筑面积可以分摊?
整幢楼的以下公用面积可以分摊:①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②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③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参考法规: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10.哪些公用建筑面积不能分摊?
①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②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③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参考法条:《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九条
11.面积变了,购房者可以退房吗?
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商品房的面积可以变更,但要在10日内通知购房者。在接到通知的15日内,购房者可以作出退房的书面答复。在此期间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开发商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购房者有权退房。如果退房,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法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12.面积误差比的公式是什么?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 ×100%
参考法规: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13.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14.买房一般要交哪些税?
(1) 印花税。(2)契税。(3)证件印花税。
参考法条:《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条、第二条
15.买房一般要交哪些费?
(1)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2)公共维修基金。(3)综合地价款。(4)证件工本费。
16.买车库交契税吗?
购房者随同普通住宅购买的车库,可以减半征收契税,按照1.5%的税率征税;购房者随同非普通住宅(如别墅)购买的车库,不适用减半征收契税的政策,依然要按照3%的税率征税。
17.继承和接受遗赠而取得的房产要交契税吗?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18.申请个人商业贷款的条件一般有哪些?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19.申请个人商业贷款一般要交哪些费用?
(1) 律师审查费。(2)公证费。(3)产权登记费。(4)保险费。
20.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
(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21.哪些财产不能抵押?
不能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22.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