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与前期物业管理有着本质的区别,两者不仅仅是相差在“前期”二字上,今天物业大家谈与各位聊聊,物业管理与前期物业管理的比较!笔者将通过管理责任、管理规定以及管理服务合同三方面做比较。
一、不同的管理责任
前期物业管理是针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预售交易时,提出的概念是预售交易后至交房前公司对物业的管理责任;而物业管理的观念往往是交房后期,建筑物建成之后,房地产开发商依据国内相关法令,然后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成为业主对物业的管理责任!。
二、不同的管理规定
前期物业管理往往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制定的《住宅使用公约》,并报所在的地区、然后到房地产相关管理部门做备案,作为前期管理的执行管理的依据。而物业管理则是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成立或召开业主大会以及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对审议通过生效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提报所在地区以及房地产相关管理部门,并进行备案。
三、不同的管理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管理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布标书,负责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提高所在地区,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而物业管理的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接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则为业主委员会应履行的职责。
好了,关于物业管理与前期物业管理的比较今天就为大家说这么多,希望通过此文能够帮助各位对于物业管理有更全面的认识与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