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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生存现状的调查
2015-10-162721

一 调查过程

(一)   调查的目的与意义

1.调查目的

1)通过这次社会调查,了解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明确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并掌握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实际生存状况;

2)锻炼社会实践能力,积累社会工作经验;

3)交友,扩展人脉。

2. 调查意义

业主委员会是一种居民自治组织,它存在于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三者息息相关。通过对这种居民自治组织的调查,有助于今后政策的制定和业委会自身的发展,也是对社区的管理理念的进一步提升。

(二)调查对象情况

1.调查对象全称

********小区

2.调查对象地址

********路

3.调查证明人

***

(三)调查时间

     月至    

(四)调查方式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问卷100份。问卷基本上是围绕居民的基本信息,居民对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认知程度两方面的内容。重点调查居民对业主委员会的态度。

查阅部分法律文献,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及其与居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

(1)    资料名称:《物业管理条例》

2)  资料名称:《物权法》中相关规定

(五)小组成员及分工

 

 

二 调查对象现状

(一)基本情况

1.小区的规模

我们调查的小区,户数有530户。应当讲,与目前经过调整后的社区居委会管辖的辖区比较,规模上要稍小些。

2.业主构成的特点

   (1)业主的年龄和家庭人口。

我们调查的对象基本上是家庭的户主、家长或者他们的配偶。根据调查结果,业主年龄最大的是86,最小的是21,平均为45.5岁。说明能够购买商品房的人多是工作多年,事业有成也有一定积蓄的居民,那些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青年人不多。

(2)业主的经济收入。

对于收入的调查,设计了两道题,一是问家庭最近三年的收入,另一个是问个人最近三个月的收入。根据调查结果,业主家庭最近三年的年平均收入为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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