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新荣家园的居民近日向本报反映,小区内部停车困难,地下车库本已十分有限,物业竟然还拿出一部分对外出租,没地儿停的车主只能将车停在地下车库的坡道上。
“别看这里写着‘地下车库’,其实有很大一块地儿都没用来停车,都被违规出租了,一部分用做库房,一部分则有人长期居住。”居民说。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地下车库的一部分区域被单独分开,里边铺着瓷砖,灯光明亮,有众多隔间,都安装着防盗门,不少防盗门上还张贴着春联和福字。过道里晾晒着衣物和床单,让人感觉仿佛走进了居民楼内。
记者了解到,地下车库的出租问题一直是居民们心里的一个疙瘩。越来越多的业主意识到,“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对物业进行监督和约束,就一定要成立业委会。”可万万没想到,成立过程一波三折,筹备两年仍无突破。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成立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三十日内,对提出申请的业主身份和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指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组长。新荣家园业主早在2019年9月24日就向街道提出了申请,却在2020年10月26日才正式成立筹备组。为何拖了整整一年之久?筹备组成员说,这都是一份会议纪要“惹的祸”。
原来,2019年底街道确实通过了业主们的申请,并召集居委会和业主开了一次业主沟通会。会上,街道宣布新荣家园符合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可以成立业委会,但随后又就小区是否要成立业委会进行了讨论,讨论中有部分业主提出了反对,因此会议最终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有部分业主不认可,没有进行签字。
“没有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这份会议纪要会影响业委会的成立进度。我们一直以为只是开个会大家讨论一下,并没有意识到这次讨论的意义。”陈女士说,后来又赶上新冠疫情,大家也暂缓了筹备的脚步,直到2020年7月,业主们突然看到楼道里贴出一张通知——新荣家园要成立物管会,要进行物管会委员招募。
业主们一下子“蒙圈”了。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是确有困难未成立、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但新荣家园的业委会还在筹备中,怎么突然就成立起了物管会?
困惑不解的业主们赶紧联系了街道,得知由于沟通会的会议纪要显示业主未能达成共识,因此小区业主并未明确是否要成立业委会,街道就开始组织成立物管会。
业主们和街道进行了几次沟通,街道终于表示,物管会只是一个过渡,既然业主们认为还要继续成立业委会,那么就暂停物管会,重新启动业主大会相关工作。
这一过程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业主们第一次接触业委会组建等工作,“很多程序方面的事情,我们也不清楚该怎么办,希望得到街道的有效指导”。但在新荣家园的案例中不难发现,有关部门和业主间缺乏有效沟通,就像筹备组成员所说的:“如果不是看到了楼道里贴出物管会的招募公告,我们都还蒙在鼓里,根本不知道工作进展到哪一步了。”
记者截稿前,北京市住建委颁布了《物管会组建办法》。《北京市住宅区管理规约》和《北京市住宅区临时管理规约》完成了社会征求意见,也即将发布。北京市住建委表示,这些配套政策完善之后,物管会或业委会的组建筹备方向会更加明确,流程会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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