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法院妥善执结侵权纠纷案件 业主委员会送锦旗感谢
2020-06-132450
2020年6月11日,柳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某商贸小区业主委员会送来的一面写有“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感谢该院妥善化解了一起耗时多年侵权纠纷。使新物业公司能够尽早入驻小区,为该小区的良好运转提供了司法保障。
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柳州市某商贸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侵权为由,将柳州市某柳物业公司、柳州市某铭物业公司、何某诉至柳南区人民法院,要求某柳物业公司、某铭物业公司、何某向原告某商贸小区移交物业管理资料及配套设施,并撤出该小区。
案件经柳南区人民法院一审,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判决何某向原告柳州市某商贸小区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及资料。判决生效后,何某消极处理,找各种理由拒绝向业委会移交相关设施及资料。2019年2月18日,某商贸小区业主委会向柳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程序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及时向被执行人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何某履行法律义务。何某对执行提出异议,后经柳南法院和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分别驳回了异议及复议申请,案件继续执行。
2020年6月3日上午,该院执行干警一行来到该小区告知何某及小区业主法院执行内容。随后,对何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
迫于压力,何某表示将履行生效判决书,逐一搬走相关物品,并向某商贸小区业委会移交所有资料,至此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