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山东济南高新区黄金时代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于2014年7月届满后,组建了换届选举筹备组,选票收集完成后将票箱封存。筹备组要求当地舜华办事处开箱唱票未获答复,在没有打开投票箱的情况下,依据投票小组汇总的各楼送票、收票工作人员投票情况,公示了黄金时代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投票结果。舜华办事处在黄金时代社区张贴了318号公告,对筹备组擅自发布的业主大会选举结果不予认可。
业委会对318号公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将济南市人民政府列为被告,经法院释明后仍然拒绝变更。法院裁定:驳回原告济南市高新区黄金时代业主委员会的起诉。业委会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认为:因为318号公告,房管部门对新业委会不予备案,济南市政府的行为属于行为不作为。省高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业委会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裁定驳回上诉。
面对终审裁定,该业委会认为:济南高新开发区管委会是济南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区级人民政府。其派出的街道办事处的诉讼资格只能随该管委会而定。因此,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应由济南市政府承担被告责任。于是,毅然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认为:一审二审并无不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恒略论法】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韩广东认为:本案的争议问题是被申请人济南市政府是否为再审申请人黄金时代业委会提起本案诉讼的适格被告。
本案中,被诉318公告是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与黄金时代社区居委会作出,而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本案中并不作为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行使行政权;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派出机关,其作为济南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能够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黄金时代业委会不服318公告提起本案行政诉讼,应以该街道办事处为被告,其起诉济南市政府属于错列被告。
恒略律师提醒: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立即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