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丰台区将力争在100个住宅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记者从丰台区房管局获悉,为了切实提高业主委员会组建率、物业管理覆盖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丰台区发布《关于推进丰台区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业主自我管理功能,引导业主参与管理小区事务,规范物业领域各主体行为,进一步提升小区居民的“满意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共建和谐社区环境。
按照实施方案,丰台区各街道(乡镇)将在5月20日之前对辖区内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数量、规模(面积、栋数及户数)、专有、共有部分权属、业主身份、成立业主委员会意向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形成拟组建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明细表,并组织符合《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业主或者建设单位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
9月30日前各街道(乡镇)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本辖区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筹备组组长,按照相关政策法规依法履职尽责,逐一按时间节点组织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丰台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推动丰台区100个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2020年市、区两级实事工程,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依法自治管理小区事务,对调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此次组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将本着多方参与、民主推选的原则,充分尊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愿,真正把有工作能力、公益心强、身体健康、能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权益的代表选举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一个让广大业主满意、认真为业主服务、充分履行职责的业主委员会,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律师等专业人士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鼓励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丰富管理经验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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