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在业委会工作的职务之便,先是假借朋友之名开办公司低价承租公共商铺,然后再高价转租给他人,并侵吞服务费、中介费等经济利益。经缜密侦查,近日,松江一商业广场业委会余某等人被松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1月初,一商业广场业主向警方反映,业委会主任余某曾私下转租公共商铺,还向一部分租户收取过服务费、中介费,而这些钱竟“躺”在了其私人账户里,存在“侵占公款”行为。经缜密调查,民警理清了该商业广场部分公共收益的资金流向,锁定了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之后,民警对涉案账户及大量交易记录的进行梳理,逐渐揭开了余某等4人从2013年至今利用其业委会干部职务便利,以虚构、隐瞒、截留等方式侵占商业广场公共资金400余万的犯罪事实。3月25日,通过周密部署,松江警方集中收网,一举抓获余某等4名嫌疑人。
据余某交代,其担任业委会主任期间,伙同其他业委会干部假借他人名义,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低价、长期租赁的方式与其注册的“空壳”公司签订公共铺位租赁合同,然后高价转租非法牟利。同时,私下收取承租方服务费、中介费,共计非法敛财400余万元。目前,嫌疑人余某等4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广大小区、商铺业委会应建立监督制度,完善财务审计,以免业主公共利益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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