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全省物业管理提升年工作方案》,启动全省“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通过重实施八项重点任务,提高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水平,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
大力推行“红色物业”。通过发展党员、引导物业企业积极招聘党员员工、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指导帮助物业企业、社区物业服务项目建立党组织,并将物业企业党建工作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级、行业评比、物业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通过业主自治、委托社区管理、引入物业企业等模式,分类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后的日常管理。鼓励各地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给予适量政府资金补助或政策支持,提倡以街道、社区为单位,采取将老旧小区与新建商品房小区整体打包的方式,引入物业企业加强管理。
完善物业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利用现场接访、投诉电话、信件、网络和电子邮箱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企业的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在“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中,还将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加大违规行为惩戒力度、督促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推进物业服务公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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