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家挨户上门、搜集各种资料、开展投票选举……历时4年,柳州市胜利小区六区的业主们终于投票选出了自己的业委会成员。可当他们把相关资料拿到柳北区住建局备案时,主管部门的意见是“暂不予以备案”。
为成立业委会奔波多年,最后得到这个结果,这不禁让众多居民感叹:“成立小区业委会为何这么难?”
电梯的摄像头坏了从来也没修过
1
历时四年:居民筹备业委会
胜利小区六区的热心业主徐先生,是业主大会投票选举出的业委会成员之一。徐先生介绍,2012年小区开始交房,按照协议物业费为1.2元/平方米,在当时来看,这个价格不算便宜。但是,业主们发现物业公司解决问题“爱拖拉”,服务态度也不太令人满意。渐渐地,业主们觉得这个“管家”提供的服务“物非所值”。
2015年底,该小区热心居民开始筹备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希望把小区管理得更好。
说起这四年来成立业委会的经历,居民们都感叹“太不容易了”,不仅要进行各种政策咨询,还要挨家挨户上门宣传,甚至还扛着复印机上门复印房产证。
2019年1月,经过投票选举,该小区超过总户数一半的业主赞成选举徐先生等7人为业委会成员,专有部分建筑面积也超过了总建筑物面积的一半。经过社区、街道办事处盖章,徐先生把成立业委会的相关资料交到柳北区住建局备案。
我们的门禁是语音的,可是交房以来好多业主都用不了。
2
最终结果:暂不予以备案
然而,材料交上去的,却迟迟没有得到回复,居民们有些着急了。于是,他们从柳北区住建局一路打听到柳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以及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机构,还通过政府热线反映了此问题。2019年5月,柳北区住建局给出的最终意见是“暂不予以备案”。
记者看到柳北区住建局对该小区“暂不予以备案”的意见理由是,按照柳州市规划局核实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总面积减去小区全体业主共有面积,来计算本次投票统计的总建筑物面积,本次投票结果未达到法定票数,即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未达到总建筑物面积的一半。
3
无奈之下:居民起诉住建局
居民们表示,主管部门“暂不予以备案”的一纸意见,“叫停”了小区业委会的成立流程,大家四年来的努力也就这样打了水漂。
看着业委会成立就这样“流产”,业主们实在不忍心。无奈之下,被选举出的七名业委会成员,联合将柳北区住建局告上了法庭。
今年8月底,柳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柳北区住建局对胜利小区六区成立第一届业委会备案申请作出的《备案机关意见》,并责令其重新做出行政行为。
该判决生效后,9月徐先生再次提交业委会备案申请材料到住建局。过了一段时间,徐多次询问住建局,得到的答复都是,已发函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车库产权问题,还没有得到对方回复。
4
主管部门:暂时无法给出意见
10月28日,记者来到柳北区住建局。据该局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介绍,选举业委会成员,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超过半数、且总人数超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人数、面积都要“双过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其实住建部门与业主最大的分歧就是,因为算法不同,导致投票人数所占的专有部分面积比例不同,而出现分歧的症结又在于地下车库是否算专有部分:业主没有算在内,便是“过半”,住建部门算在内,便没有“过半”。
该工作人员称,之前该局确实发函到不动产登记部门,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虽然法院撤销了他们原来的批复意见,要求重新做出行政行为,但是没有规定做出行政行为的时间,也没有规定重新作出的行政行为就一定要“同意备案”
柳北区人民法院对该诉讼作出判决。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10月柳北区住建局已经再次发函给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小区车库的登记情况。得到的回复是,没有进行登记。目前,房开商已经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住建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没有弄清楚车库权属之前,他们无法给出意见,所以迟迟没有回复业主们。
立即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