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物业有哪些特征
凡是存在下列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涉及违法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予以打击处理,并将相关企业纳入市场准入“黑名单”。
1、物业服务企业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垄断业主委员会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专项维修资金的;
2、物业服务企业煽动业主采用堵路、堵车、堵门等方式群体信访,到政府机关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
3、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委员权钱交易损害业主利益,非法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资金的;
4、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公共资源敲诈业主或其他单位钱财、运用不法手段催缴物业服务费、强制收取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进场费和管理费、纵容违法装修的;
5、物业服务企业采用暴力手段进行物业交接,未达成交接协议、不服从协调、不走司法途径强行进行物业交接引发冲突的;
6、物业服务企业恶意吞并其他房地产公司,暴力强迫其他公司退出竞争的;
7、物业服务企业所管理的小区存在“沙霸”、“石霸”等控制居民小区装修建材供应,在小区内高价销售、强买强卖,新建住宅小区有强揽工程、强销建材、强装强卸行为的;
8、不服从、不配合、不接受政府的监督指导,强行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拒不参加政府组织的协调会议、拒不移交相关资料、拒不执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
9、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按规定公布账目、不报送物业管理统计信息报表、物业服务合同和安全应急预案不备案、违规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
10、其他存在涉黑涉恶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如何应对黑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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