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晚报的报道:
“以后人来人往的,小区安全将如何保障?”说这话的是越城区皋埠镇富中府业主阮先生。在得知东湖居委会办公场所要迁入小区后,不少业主都像阮先生一样提出反对意见。记者昨天了解到,居委会方面已暂停装修事宜。
居委会已暂停装修
业主们反映的居委会办公地位于富中府3号楼底层。昨天上午,记者在此看到,屋内堆有水泥等建筑材料,还有脚手架、电钻等施工工具。现场留有一份“东湖社区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施工图”,该施工图显示,此工程的建设单位为东湖居委会。
“一周前就在施工了,问了才知道这里要变成居委会办公室。”业主阮先生说,他们小区属于封闭式管理小区,之前也没听说要设居委会办公室,“没有征求大家的意见,就直接进场装修,哪有这种事?”
对居委会入驻小区,业主们有两点担忧:一是办事人员频繁出入,门禁系统形同虚设,将给小区带来一定的治安隐患。二是将增加小区内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物权资源的负担,加速小区内道路、绿化和公共设施等的破坏,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东湖居委会不只是为我们小区服务的,所以不能设在小区内。”业主高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东湖居委会已暂停装修。
装修的是社区用房
部分业主查阅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对东湖居委会要装修的房屋的属性提出了质疑。业主阮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中有这样的表述:“在该商品房所在的建筑区划内,出卖人建设物业服务用房512.54平方米,坐落3#、4#底层,属于业主共有。”
“居委会对我们说,装修的是社区用房,但合同中没有关于社区用房的内容。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并没跟我们说小区内有社区用房。”阮先生说。
就业主反映的情况,记者找到了为该小区提供物管服务的“言青物业”。“(社区要装修的)确实是社区用房。”该公司经理陈先生说,开发商为社区提供一定的办公场所是法律所规定的,“两年前开发商就和社区签订了移交协议。”陈先生提供的《社区活动用房移交协议》显示,2017年,绍兴言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富中府3号楼一层、建筑面积为211.29平方米的社区活动用房移交给东湖居委会。
要不要征求业主意见?
居委会进驻小区,一方面方便居民办事,但另一方面,外来办事人员繁杂,难免给小区的管理造成干扰。对此问题,相关部门该如何解决?记者找到了皋埠镇政府相关负责人朱先生。
“已有业主来向我们反映情况,这事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朱先生说,东湖居委会装修的房屋确为社区用房,经现场踏勘,目前装修不存在违法的情况。至于“居委会入驻小区是否要征求业主意见”的问题,朱先生当场咨询了越城区房管处,得到的答复是“不需要走征求意见程序”。
“业主担忧的安全问题,我们也考虑到了,可通过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监管来解决。比如严格要求居委会工作人员、办事群众将车停在小区外。”朱先生说,具体怎么解决此事还要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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