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江苏省连续两年将“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升级”纳入省级“民生实事十项工程”。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推进现代物业服务发展指导意见》要求,要多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管理。但对那些尚未具备引入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要由政府来兜底。(6月14日《新华日报》)
所谓“物业弃管小区”,就是物业因无利润可图而不肯接手管理的小区。这些小区要么由于建筑年代较久、维护费用大,管理成本比较高,管理起来难度比较大;要么小区太小,收取物业费等不够支出;要么大多是拆迁户,很多人不愿意缴纳物业管理费。这样的小区,物业入驻就将面临入不敷出的风险,最终形成了“无人管”“不敢管”的尴尬局面。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让弃管小区居民“居有所管”,是很多城市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如果没人管,小区环境脏乱差、供电设施不到位、休闲健身设备不完备等因素,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各种矛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江苏明确由政府对这些物业弃管小区进行兜底,从而防止各种矛盾的产生,确保小区的安定和祥和。
居有所管,才能让小区居民真正住得安心、放心、舒心。政府兜底物业弃管小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有的小区是街道或社区自己成立物业服务企业来管;有的由街道、社区请保洁、保安、绿化养护工人等提供基本服务。但不管哪种方式,都会面临着日常管理费用支出的问题。
解决物业管理资金问题,是一个十分头痛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一些政府办的“物业公司”前期可以通过财政补贴开展工作,先服务,居民认可后再收物业费,通过前置服务打通政府联系群众的“神经末梢”,凭借管理成果赢得居民的认可,逐渐走上自主经营的道路。也有一些地方通过降低向居民收取物业费的标准,从而让居民觉得能接受,也愿意缴。这样,这些小区每平方米物业费价格虽然只有其他小区的几分之一,但总比之前一些物业公司因物业费过高,导致居民拒缴要好得多。
当然,要维持小区在有限的经费内把物业管好,降低物业管理支出成本是十分重要的,一些地方通过在本小区聘用一些热心公益的人负责一些楼道的清扫,小区的巡查、绿化的养护等,这些人员的要求不高,稍微意思一下就行了,有的甚至是愿意义务做的,这样一方面大大节省了运行成本,另一方面使这些热心公益的人有一种存在感。另外,一些地方通过将社区的公用房屋、场地出租、小区广告收入等,弥补物业管理资金等不足。在开源节流的情况下,如果实在不够,政府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贴。
总的来说,当市场失灵、自治失效时,被弃管的小区,政府绝不能失管。希望江苏对物业弃管小区兜底的做法,在不断摸索中进行创新、总结和完善,给其他地方提供更多的可供借鉴的经验。文/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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