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拱北一小区宣传栏,居委会贴上了关于民宿新规的通知。
通过百度地图搜索,可发现诸多经营地址设立在居民小区的民宿,记者随机联系了三家,均可正常预订。
重 磅 热 点 持 续 关 注
今年3月1日,珠海宣布《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生效,其中,首次明确了“民宿”经营的法律边界,引发广泛关注。3月25日,作为主城区的香洲区宣布,在全市率先出台《香洲区住宅小区内非法经营性住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按照宣传释法、摸底排查、限期整改、统一执法、巩固提升等五个阶段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南都记者获悉,目前已经处于“限期整改”阶段,对于仍未整改的,下月起则将进入强制执法清理。面对新规,有经营者选择了主动退出,不过南都记者走访发现,更多的经营者仍在“观望”。
按照规定,在5月31日前对香洲区住宅小区民宿分类予以整改。整改阶段过后,对未符合规定、仍非法提供经营性住宿服务的,将由公安机关牵头进行统一执法。执法行动将在6月30日前完成。
南都记者获悉,如经营者不在规定期限内终止经营的,由公安机关约谈相关经营者和房屋所有权人,并做好约谈记录;将在住宅小区内非法经营者名单通报网络第三方平台;同时,通过政务外网、公示、宣传单张、小区公告等方式公开住宅小区非法经营者名单。由公安机关对非法经营场所予以查封,并扣押相关经营物品、账簿、款项等。
此外,按《条例》规定,违规提供住宿服务者除了将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还将面临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下月开始,对于仍在运营的且无法提供合法资质材料的民宿,将直接面临罚款和取缔。
走访
A
一些经营者主动退出经营
4月1日下午,吉大街道办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辖区夏宫国际花园小区民宿经营者尹先生已主动退出民宿经营活动。“此前已有两位民宿经营者终止民宿经营活动,但他是最主动的。”很快,夏宫国际花园小区有8家民宿宣布主动退出经营。
街道办资料显示,另一个小区海愉半岛小区,也成功引导了小区内的5家民宿全部退出经营,成为吉大街道首个民宿“从有到无”的住宅小区。
“政策摆在这里,就算亏钱也只能退出了。”尹先生坦言,《条例》的颁布,是自己结束民宿经营的主要原因。2018年9月,他租下夏宫国际花园小区中一套180平方米的房子,重新装修分隔为4个房间后,开始经营民宿。“本来年底前准备多租几套房子做民宿的。”但是《条例》出台后,他放弃了原先的打算。对于《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住宅小区内提供经营性住宿服务的四个条件,尹先生认为“不可能”,“大家投诉我的都不少,怎么可能签字同意我在小区里干这个呢?”的确,尹先生所在小区的业主大多反对在小区内经营民宿,此前已经多次投诉。因此“业主同意”这第一个条件他便无法满足,再加上经营民宿的半年间,因小区其他业主投诉、客人损坏物品等原因,他主动选择了终止经营。
夏宫国际花园的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也多次接到有关民宿的投诉,“民宿问题的压力最终都落在物业方。有时业主直接跑进我们办公室,面对面指责我们管理不力。”行李箱拖地的声音很多业主都觉得太吵了。“与其天天处理纠纷,不如就着政策早点终止”,这也成为了不少经营者的心声。
小区里开民宿,扰民是市民普遍诟病的问题。最近几年,民宿的发展搭上了互联网共享租赁平台快车,登录相关共享租赁平台,只需填写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附上房子的照片,甚至不需要核验身份和房产信息,就可以轻松成为民宿网站上的房东。
不过,终止经营也需要面临一大堆问题,如与房东的租赁违约金问题,各大平台订单退单的问题。对此,相关职能部门表示会协助他们解决。
南都记者获悉,为了让经营者有序退出,基层职能部门也一直在努力中,新政策贴入每一个小区是必须的。此外,还会召集辖区内经营规模较大的民宿经营者及房屋业主,对《条例》进行了宣传并讲解,同时发放《法律风险告知书》和《珠海市香洲区住宅小区内提供经营性住宿服务证明资料申请指引》。同时表示,对未能在5月31日前完成整改的住宅小区民宿,吉大街道将统筹安排,由公安机关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统一开展执法行动。
B
有业主坚称“不可能退出”
“这是我自己的房子,怎么经营是我的权利,政府无权让我关闭”。在被南都记者问及是否准备退出民宿时,85后业主黄女士说。黄女士本职工作是一名教师,她在格力香樟有一套闲置的房产,感觉闲置浪费她,在一年前改造为民宿,随后便进入途家等平台运营。由于房间地段好,距离拱北口岸近,价格一晚上不到200元,生意一直很好。“民宿比出租房屋划算很多”,黄小姐说。目前,她也接到了街道、社区、物业等多方的通知,让其要么办理合法手续,要么自行退出经营民宿。对于新规,黄女士表示,条件太苛刻,不可能合法。对于是否退出,她则表示:“看情况,到时候再说。”对于合法民宿的“四个条件”,几乎所有受访者都表示:“除非整个小区是你的,否则几乎不可能完成。”
C
被投诉较多的为职业经营者
跟黄女士想法类似的民宿经营者也很多,南都记者在飞猪等平台上随机搜索发现,目前市区仍正常经营的民宿数量依然庞大。南都记者联系了部分房东,有不少房东表示,尽管明知自己的民宿违规,但自己的民宿规模小,也并未惊扰到邻里———因为“无人投诉”———因此他们选择再等等看,“实在不行就将民宿改为长租”。在华发世纪城自己的房产内经营民宿的刘先生说。
南都记者查询珠海本地论坛发现,民宿投诉较多的,通常是一些职业经营者,如有二房东先统一签下房源,随后全部一起改造。如前山翠微村的诚丰小区,小区外墙上就有不少住宿广告。这类经营者由于体量大,容易与其他业主发生冲突。
另外,横琴地区的民宿投诉量也非常大。由于距离旅游景点长隆海洋王国近,这一片区投资类的房产资源多,催生了大量的民宿。多个小区因此造成业主长期投诉,但因为此前一直无法可依,导致冲突无法解决。
“这个月底我就会撤下网上的链接,毕竟这样目标太大”。一位在拱北经营民宿的二房东说,“不回本我不可能撤退不干,毕竟目前已经投资了近百万”。他表示,撤下网上的信息后,下一步,只能回到以前的模式,“再雇人去口岸拉人来住宿”。不过,他表示,自己最担心的,还是其他业主投诉,以前被投诉,职能部门只能来协调,但现在直接罚款上万元,吃不消。
链接
开办民宿准入条件有哪些?
《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对在住宅小区内提供经营性住宿服务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在住宅小区内提供经营性住宿服务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经专有部分占住宅小区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二)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住宿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三)涉及改变住宅使用功能的,应当依法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四)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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