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由来已久,特别是一些服务质量差,只收钱不干事的物业公司,更是得到全体业主的声讨,但是,咱们居家过日子,每天因为物业的事情弄得一肚子气,那样更是划不来,所以,能有一个高效的,持久的解决办法,肯定是很多业主所期盼的,那么,真正的想有一个舒心的居住环境,能够让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作为业主来说,我们应该做到下面几点:
第一,小区的全民参与,不要像一盘散沙一样,更不要做自私自利的个体,而是我们业主要齐心协力,要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而共同参与,不再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跟不是”你们去争取吧,我无所谓“的口气,因为这是大家的利益,如果都打退堂鼓,那么最后对于物业的一些不合理做法还是不了了之。
第二,支持小区的维权活动,作为小区的业主来说,应该全力参与小区的业主维权活动,从而借机给物业公司的各种不法行为,或者是物业公司一些不作为的行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物业公司也不敢不依照合同办事,只要是小区业主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是能够站得住脚的,物业公司更是不敢不执行。
第三,业主应该支持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如果已经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要鼓励业主委员会站起来,起到真正的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作用,要知道,业主委员会才是整个小区最有话语权的单位,而物业公司就相当于是业主委员会聘用的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有什么做的不好,不到位,可以要求他改正,甚至情况严重的话还可以辞退,所以,业主委员会该雄起的时候,一定要站出来主持大局。
第四,选举出业主委员会依照业主大会授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来监督物业服务质量,沟通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做好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桥梁,维护业主利益的同时,也用该维护物业公司应得的利益,不能说物业公司给大家服务了,结果到最后却拿不到钱。也不能让一部分享受了优质服务的业主,故意以各种奇葩理由,推脱不交物业费 ,所以说,业主委员会应该维护好双方的利益。
总的来说,物业服务的一切都应该以合同为标准,在合同中已经标明了物业服务公司应该尽的责任,有些物业公司会在合同没有到期内,以各种理由要求业主多交物业费,什么这涨价了,那也涨价了等,这种情况物业公司只能自负盈亏,毕竟赚钱了你不说,赔钱了又要让业主掏,那家会有这样的规矩,生活中业主和物业之间打交道的时间是最长的,所以说,为了能够和谐的相处,每个人都应该有一定的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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