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去年买了个二手房,结果给自己惹了个大麻烦,自己最后被当成了“小偷”,业主表示,这可真是冤枉啊!
这怎么个冤枉法儿啊?李先生表示,11日左右,供电所把他的电表给摘走了,说是他偷电!偷电?这行为可严重了啊,经过核算,供电所给李先生罚款六千多块钱,李先生交了罚款,电表又给重新安上了,可是没几天,这电表又被摘走了!
等等,有点儿乱了。你说你没偷电你说你冤枉,那你干嘛交罚款啊?到底是不是你偷电了?这电表怎么会又被摘走呢?李先生非常肯定的告诉记者,就是没偷电!这不能光听李先生自己的一面之词啊,得问问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很快就赶到了现场。
一到现场,工作人员就解释,这偷电行为是很多个部门核实后才确定的,绝对没错。李先生说,这个电表确实是有过偷电,但那不关自己的事儿啊!供电所还拿着电表去校表的地方校了表,说是2015年的时候动了两次电表,就是这个时候开始偷电的。
但是李先生说自己是2017年的时候买下的这个房子,所有的东西都是原来的房东搞的,自己是背锅了。这种说法供电所的工作人员也不同意,不是你干的,那你为啥交罚款。李先生说起来也是特别生气,还不是你们!你们有人威胁我说不交罚款就拘留!你说冤不冤,不是自己的罚款,认怂交钱,交了钱,电表又给拆了,凭啥呀!
还有这事儿?供电所表示不可能,自己的部门没这个权力。这边儿争吵还没结束呢,工作人员发现,咦?电表怎么又没了!据供电所工作人员介绍,这表确实是给安装上去了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又没了,怀疑是李先生自己又 摘走的。
李先生这个气啊,交罚款认栽,安了电表又给拆走,现在电表没了还要赖在我头上,你怎么什么都赖我头上啊!都说了2015年偷的电自己是2017年买的房,房子还都租出去了,招谁惹谁了都赖我,你这人怎么就认死理呢?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就是一口咬定李先生偷电,李先生摘电表,就是他没别人。
我都听不下去了,人家李先生解释,你又不听,解决问题又不解决,这怎么弄!让我在现场我都该疯了,怎么就好话赖话听不进去了,购房合同什么的也不是没有,为啥非要一口咬定自己不松口呢?非不承认是供电所工作人员工作疏忽,一口咬定李先生贼喊捉贼,哎呦喂,这戏也太足了。
为了了解事情真相,记者找到了供电所的主任,主任是这样解决问题的,首先,别管谁错谁对,先给电表安上,今天必须先通电,通上电是第一要务(领导就是领导,这办事儿方法太不一样了)。其次,对于之前的业主窃电这件事儿,需要李先生配合,联系到这个人,同时,自己也会询问自己部门的法制中心关于这件事情的处理方案。最后,罚款的事儿,核算后按照日期来看,多收多少就给退多少。
这解决方案,我觉得挺好的了,没啥毛病,就等出结果就行了。这用电啊,注意安全是一回事儿,合法是另一回事儿,偷电不得好死,希望这位原房东早日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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