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政策应该不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定的,而是经过业主大会表决的,并且经过小区一段时间的公示,才能形成的业主公约。而且业主公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绝大部分业主的权益的,而不是保障其他人的利益。租房者,不是小区业主,在本就日益紧张的停车情况下,自然优先保证业主的权益。
租售同权,不是在商品房小区,很多的体现在公租房或者廉租房等政策性的小区。在商品房住宅小区里,永远都是业主利益才是第一位的。在业主争利益的时候,那么你的付出自然会高出很多。
或许有人说:我租的是房东的,房东是小区业主,我用的是房东的业主权益。可是,现实不是这样的,毕竟你永远不是房东。有些权益并不因为你租了房东房子而发生转移。正好像小区的投票权选举权,你作为租客而言,永远是没有权力参与的。只有被动接受的份。
当然了,租客车位也不应该超出当地的停车费规定,应该是按临时停车计算的。如果租客按照临时停车计算,估计你的车费就不是两倍三倍了,而是若干倍。只要不超过临时停车收费,那都是属于合理合法的。如果按月收取的两倍,笔者觉得你还是接受吧。如果不能接受,那你只能出去找附近的你认为合适的停车场存放自己的爱车了。
不管是租客还是房东,都必须尊重小区的业主公约。如果业主公约明确同意租售同权,那么你们可以享受和业主同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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