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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2018年11月14日讯 今后,住宅小区业主可通过微信给物业管理处和业委会进行评价打分。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深圳市住宅小区业主微信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根据办法,将设立“红黑榜”,连续6个月排名后十的物业企业、管理处和业委会将被列入“黑榜”,区住建部门应对相关物业企业进行提醒或约谈,并列为街道重点监管对象。
绑定物管微信公众号成功率纳入评价指标
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物业管理市场环境,逐步建立起以业主微信评价为核心的物业管理评价体系,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市住建局制定了住宅小区业主微信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小区业主微信评价,是指依托市住建局开通的“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住宅小区业主经过该微信公众号实人认证并绑定身份后,对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和业主委员会进行评价。
业主微信评价分为两个模块,即物业管理处评价模块和业主委员会评价模块。每个评价模块的指标体系采用星级评价方式,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表示非常满意,计100分;四星表示比较满意,计80分;三星表示一般满意,计60分;二星表示不太满意,计40分;一星表示非常不满意,计20分。
提升小区业主使用微信评价的习惯,将经实人认证并绑定深圳市物业管理微信公众号的业主成功率也作为“和谐物业”评价的指标之一。
公众号绑定率在“和谐物业”评价中的权重,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调整。全市住宅小区公众号绑定率的平均比例提高到50%及以上时,权重下降为20%;平均比例提高到70%及以上时,权重下降为10%;平均比例提高到85%及以上时,权重下降为0。目前,全市住宅小区公众号绑定率平均比例较低,选择权重为30%。
连续6个月排名后十位将上“黑榜”
据介绍,本办法实施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和服务意识。在每月的评价期间,物业公司都可以及时看到业主的每一条评价,对于不满意的评价,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及时与业主沟通立刻整改,业主可以根据整改的措施,对物业企业进行重新评价,通过业主评价的监督作用,提升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服务意识。
市住建局每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上月业主微信评价得分结果,并公布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处和业主委员会业主微信评价排名。对连续六个月进入前十名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处和业主委员会列入业主微信评价红榜名单,对于连续六个月进入后十名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处和业主委员会列入业主微信评价黑榜名单。
上“黑榜”物业将被约谈,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对上黑榜的物业企业将如何进行监管?办法规定,区住建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进入业主微信评价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提醒或约谈。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区域内业主微信评价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进行约谈并督促改进,并列为街道重点监管对象。
进入业主评价红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除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奖惩外,其结果可作为以下依据:行业协会各类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开展物业服务类政府采购活动评标环节履约评价评分参考依据;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招标活动的评分参考依据;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信用档案加(减)分的参考依据;业主委员会选聘、续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参考依据。
目前,暂行办法公开向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和建议,于2018年11月19日前,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交:市住建设局首页“互动交流”的“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wyjg@szjs.gov.cn。市住建局将根据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该办法进行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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