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很多树木遭到砍伐
一个入住了十几年的小区,植被因多年生长,茂盛到影响业主生活。10月15日,经过小区业主签字表决之后,物业公司出资对小区树木进行修整,结果齐刷刷砍倒了一大片,并且没有在相关部门备案和审批。原本是为小区业主服务的一个举动,物业公司接下来面临的,却将是职能部门的处罚。
小区内树木茂密
物业公司出资修整
因为对小区内树木被砍伐一事提出质疑,业主张勇(化名)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10月18日,沙河新城小区植被修整工作在进行3天之后,突然停了下来。
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了一上午,沙河新城小区内,雨水穿过密集的树叶,打湿铺满一地的青苔,让小区过道成了一个“溜冰场”。楼栋的墙角处,因树木茂密,见不到一点阳光,仿佛在森林中穿梭。
业主刘芳说,小区从2005年开始入住,植被十几年一直没有修整过,如今,小树苗已经长到五六层楼的高度,有的树枝都伸到了业主的窗户内。“一到夏天,蚊虫乱飞。”更重要的,树木遮挡了阳光,路面青苔密布,底层住户家中潮湿不堪。
成都商报记者发现,小区以榕树居多,有的树根已经伸到了墙角。有业主说,暴雨时曾经出现过倒塌。原本为环境和健康而种植的树木,如今却成了小区业主的灾难。
今年上半年,物业公司接到多位业主的反映之后,开始征求意见。记者通过物业提供的签字簿看到,超过一半的业主支持对小区植被进行修整。
10月15日,物业公司出资请来施工方,对小区内的树木进行修枝。昨日下午,记者在小区内发现,除了修枝外,很多树木确实遭到了砍伐。物业一位工作人员称,砍伐的主要是榕树之类的杂树,名贵树种都只是修枝。
得知记者来访,小区数十名业主聚集在一起,表示支持修枝砍树。反对砍树的张勇,家住六楼,面对几乎一边倒的意见,他提出“不能把我们楼栋门前的树砍了,那棵树是我种的。”那么,物业公司这项深得民心的工作,为何被叫停?
未经审批且砍伐45株树
物业公司恐遭处罚
府青路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接到小区业主举报后,他们马上对砍树行为进行了制止。“我们和园林部门的人一起到了现场,发现被砍掉的树达到了45株。”
原来,由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共同制定的《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住宅小区绿地的树木。如因树木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需修枝的,需由业主或物业服务机构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修剪请求,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属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请求,经属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由物业服务机构制定修剪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由物业服务机构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组织实施,并接受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向业主公示。
园林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解释,小区树木只能移植,不能砍伐;同时需要物业公司到政务中心的园林部门窗口备案,经审批符合条件之后,园林部门会出具一张植被移植证。“此次小区物业在修枝前不仅没有备案审批,还对树木进行了砍伐。”
目前,府青路街道办综合执法大队已向上一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出了联合执法函,沙河新城小区物业恐将面临罚款。擅自移植、砍伐树木,按照《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赔偿金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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