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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静园小区的业主反映,物业在小区的公共面积上私自划定车位,而且还安装了地锁,业主每个月要交100块钱的清洁费,才能在这里停车。
据了解,去年8月份,小区物业在小区路面上共划定了207个车位。业主们称,当初划车位以及后来装地锁收费,这些事情都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是物业擅自执行的。
第1眼和630记者查询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以及相关收费和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决定。对此,小区物业称,划定车位以及落锁收费,确实没有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不过物业公司认为,他们作为小区管理方,有权对小区进行规划和治理。
同一条法律条文,业主和物业双方解读出的含义却大相径庭。那么,谁的理解更有道理呢?随后,第1眼和630记者咨询了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田小江律师。对于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田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小区内的道路是属于公有的部分,物业如何进行管理和使用,应当征得业主的同意。而且物业公司收取的清洁费,是属于业主公有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应当由业主共同所有,而不是由物管来获取。
采访中,有业主拿出了一份有五百多名业主签字的联名信,希望物业能够拆掉地锁,让业主自由停车。静园小区业主称,如果物业拒绝协商,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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