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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物业再滋扰业主、干扰业委会成立将被严查!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发布《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省各市(县)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含省内企业跨区经营、省外企业进豫经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治理物业服务市场乱象。据悉,检查行动将于10月15日起开始。
根据《通知》要求,将对以下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是否存在将全部服务委托给他人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捆绑收费,强行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和空间,有组织地滋扰业主,以暴力胁迫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干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等涉黑涉恶行为;是否存在“在管未报”和“已报未管”的情况,企业项目信息、人员信息等是否与平台备案信息一致;是否存在擅自接管建设单位应当招标但未招标的项目;是否存在未进行物业承接检查擅自接管、未进行承接检查备案的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情况。
《通知》要求,10月14日前为物业服务企业自查阶段,10月15日~11月15日为现场检查阶段。“现场检查分为随机抽查和定向检查两种。”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称,随机检查由省住建厅通过“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按照全省物业管理项目总数2%的比例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开展随机检查;定向检查是指对2018年度群众投诉较多、上级交办督办和扫黑除恶工作转办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开展定向检查。
“对于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经下达《督促整改通知书》和《行政执法建议书》后整改仍不合格的,交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称,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中的不良行为。
检查结束后,将对不良经营行为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此外,各地指导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要求之一,对于列入黑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将限制其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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